乌合之众读后感_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大学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乌合之众读后感”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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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

        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不感兴趣!他的特立独行太过惊世骇俗,如果仅仅是惊世骇俗也就罢了。偏偏,他的惊世骇俗还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那些曾经爱过他,甚至给予他巨大帮助的人以巨大的伤害,这让我实在受不了。

        尽管从小到老,我一向以为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不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是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相比,我简直太有人情味了。也许,正如书中所言:“假冒的特立独行也不能掩饰平庸的本质”。我想,我的特立独行只不过是想掩饰我平庸的本质罢了。

        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人物是迪尔柯·斯特罗伊夫。他是一位长相滑稽的荷兰画家。虽然绘画天赋不高,但是富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虽然为人有点傻里傻气,不谙世情,但是真诚善良,宽容大度;虽然朋友一再有负于他,但是他总是以德报怨。他给我的震撼:一是他的爱才之心,尽管此“才”并不与他惺惺相惜;一是他的爱人之情,尽管他所爱的人并不爱他。

        这是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感觉书的前面部分语言非常幽默,后面部分语言非常富有哲理。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尽管读完之后,我对“月亮”心生恐惧,对“六便士”却心有戚戚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

        重读这本书时,比起体会“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次我更在意书中人物的感情细节,边读边在脑子里不断拼凑那些忘得差不多的情节。

        中间读到某些描述时我都非常生气,觉得他真的是个冷漠自私至极的王八蛋,凭什么抛妻弃子之后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拯救了一段荒唐的婚姻而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且赞叹男人才有高贵的灵魂,嘲讽女人只是依附爱情而活的蠢货。

        后来仔细想想,他身旁满是人性的矛盾、拿爱情来矫饰的控制欲以及虚荣的社交,既然世俗都没有多好,也该允许有人反抗。如果他的内心真的受到某种牵引,又怎么能忍受循规蹈矩地配合着妻子的虚荣过完这一生。想到这里又觉得他真是个勇敢真实的理想主义者,他的语言反映出来他的灵魂更是极具魅力,总叫人能轻易地站在他那边。

        作者在书中都极少为他的冷漠无情找借口,这显得人物更加真实,也让我反思着我是否应该更加客观地看待书中的人物,而不该拿他与我脑子里设想出来的追求艺术的完美形象做对比。

        但个人还是觉得刘勇军的那个译本比较好读。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

        读完这本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故事依然深深刻在脑海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对于《月亮与六便士》中人生梦想的理解,没有一千种,也有上百种,这本书通过讲述著名画家的故事,阐释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哲理。当满地都是六便士,你是否还愿意抬头仰望月亮,月亮和六便士之间如何取舍?

        职员斯朱兰舍家弃业只身来到巴黎,住在破旧的旅馆,吃发霉的面包,抽别人剩下的烟蒂,那一年他40岁,他只想画画,摆脱束缚追求理想,画画是唯一支撑他的精神世界。

        贫穷、疾病、孤独、非议,所有的一切他都毫不在意,挣脱人性的枷锁,让灵魂自由。

        他从巴黎离开去了马赛,而后又去了大溪地,一生流离失所最终死于疾病,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光,在失明的情况下,以墙为画布完成了一幅旷世杰作,随着遗言的一场大火,他同画葬在了一起,接近完美便是无。

        有人认为放弃安定生活去寻求漂泊,是个不理智的决定。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但他却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在最后一段这样告诉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自己喜欢的条件下生活,淡泊而宁静,难道这就是把生活弄得一团糟吗?我想,成功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社会的要求,如何看待个人的要求。”当然价值的实现往往也不能只是自我价值,在六便士与月亮之间,在理想和物质之间,做好平衡更重要。无论我们如何理解,我想,斯朱兰说的那句话——“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始终没错。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

        人生百态。

        整本书围绕 斯朱兰 有四个大场景的切换:伦敦->巴黎->大溪地->帕提夫。

        而围绕着他的主要人物,也就那么几个:斯朱兰太太及其姐姐姐夫、德克及其夫人(布蓝琪)、到大溪地之前和他一起生活的船长(忘了名字了,是杰克船长吗?哈哈)、刚到大溪地时请他当监工的种植园老板、餐馆老板娘提娅哈、斯朱兰在大溪地的妻子爱塔、另一位和他的妻子在大溪地为生活而拼搏并甘之如饴的船长(是叫辉啥来着)、见证他死亡的医生,再加上以第一人称自述的作者。这数下来,才 11 个人啊。每一个人的个性都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作者描述斯朱兰画作的语言也写的相当精妙,但是我这脑壳真是想象不出来那神秘诡谲的美景)。看着他们在各自人生戏台上卖力的演绎着自己的人生,反而多了一份平静。这些人,哪个不是我们周遭遇到的一个或多个人性格的缩影呐。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就是自然的常态,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

        而关键问题是,我们有没有斯朱兰 的勇气与执着,去做自己(及自己想做的事)。这厮说人生苦短,艺术与爱情不可兼得,拥有非凡天赋的他选择了艺术,还真为艺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芸芸凡人中的我,没有要追求的月亮,那“六便士”,更是人生前行途中不可或缺的盾牌。我不羡慕斯朱兰的人生,也不觉得他的人生有什么好让人称颂的地方。他的故事,触动我的,是那份清高。

        写不下去了。哈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

        《月亮与六便士》是由英国作家毛姆写成,译者是傅惟慈先生。它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位原本成功的证券经纪人,在进入中年后着了魔般的爱上了绘画。为了画画他抛弃了家庭,到巴黎去追求理想,过着困窘的生活。最终,他去了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那里他找到了灵魂栖息的枝丫,并创造出了许多杰出的艺术作品。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时的无情无义与决绝让我感到窒息,在我心里对他实在喜欢不起来。加之他亲手将懦善的施特略夫的家庭摧毁。我对他更加没了好感。但同时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对他有了丝丝敬佩。他背负骂名,忍受困窘只为了画画,没有一个人理解他。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疯了。他可以生活一团糟,他可以食不果腹,但不能没有颜料。他的前半生安安稳稳,同许多人一样。好像大街上随便一个,再普通不过了。可是,某一天这样一个普通人,他突然将他的前半生全部抛弃了,我以为他发现了自己丢失已久的灵魂,而只有画画才能满足他。他追寻的是自己的灵魂与热爱。当众望所归与他所热爱的一切背道而驰时,他选择了他热爱的一切。这,也是一种勇气。

        所有的人都在追逐六便士,他却看见了映在心间的一轮明月。所以,他的画一画难求。而他不愿明月落尘,只想自知皎洁。我于是顿笔思索就像书中所说“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希望大家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轮明月,皎皎生辉,常伴左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7

        满地都是便士他却只看到月亮。

        如果有哪位作家,读他的书便仿佛真切地与他对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毛姆。每每读他的书,都像有人拿一把大铁锤敲击我的灵魂直到它脱离我身体的桎梏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审视我窥探我拷问我。这种灵魂震动的感觉让我清醒让我震惊让我窃喜也让我迫不及待想要读完一本书。

        1、命运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当你或者体面的生活儿女双全家庭美满畅享未来宁静安详的岁月时,你神奇般地被命运击中,从此开始了抛弃过去没有历史的“朝拜之路”。

        思特里克兰德在他生命的前四十年就过着这样世人眼中的舒坦生活直到他水溺在艺术这片池塘里。仿佛一切突如其来……

        2、故乡,从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有些人被随意丢在一个什么地方出生成长,从孩提时代就已经非常熟悉的一条条蜿蜒的小路,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旅途当中的一个客栈。他们,一直在思念且寻找一处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家乡。如若找到与他们而言便是得天独厚。

        3、大多数人是被枷锁束缚住的,功名利禄就是隐形的最有力的锁链。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放弃名利,远离世俗,与世无争,难道就是没有追求?相反,做一份体面的工作,年入百万,娶一个漂亮老婆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了吗?我从来不相信路,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心。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

        芸芸众生是那些从来不思考或者仅是顺应环境作出符合别人的期待的思考,每天忙碌于生存,乌合之众

        思考之辈开始去思考自己的人生意义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该如何实现,自己的三观是什么,这世界的善恶,人性………他们开始去思考很多东西,对每一件事都能有自己的判断,尽管他们得出的结果不一定是对的

        过渡是思考的路上逐渐接近圣人的道路,他们开始会思考自己以前思考的结果有没有相对的正确错误,怎么在顺应人性与超越人性这中间取得平衡,基于一直探索的宇宙真理,开始不再这么在乎人世间相比起来无足轻重的功名利益……

        圣的层次感觉是类似于庄子的存在(不是说认为庄子的理论是圣的绝对标准,而是拥有像他一样到达通透的境界)

        这本书令我最动容的是最后的片段,对两个孩子的描写对比,在满满的讽刺中结尾,哇,这种感觉很爽(哈哈哈哈哈)

        还有一个点是斯特里克兰这个人……一言难尽……有喜欢他的地方也有对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地方……

        理科生语言功底比较拙劣啊,尽力表达自己心里的想法啦!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9

        王尔德说,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

        我相信这也是毛姆写《月亮与六便士》的秘密与初心,他一生崇尚自由,崇尚人的自然天性。这部小说的主题,往往被理解为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真像书名“月亮与六便士”,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约等于人民币六毛)深陷泥潭,象征世俗生活。

        人人都说“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每个人都想,但是越长大,感觉世界越残酷,生活艰辛,也越来越浮躁,走的太远,也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

        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择是个永恒的话题。是仰头望月亮还是低头寻六便士呢?

        看似简单,可他就是难住了一代又一代人呢。伟大的毛姆把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艺术与生活的冲突,自然与社会的反差刻画的淋漓尽致。剩下的就要我们自己来摸索答案了,在这遍地都是六便式的时代里

        无论是为了生活而追求理想,还是为了追求理想而生活。但愿人们在捡地上六便士的同时别忘了抬头欣赏一下天上的月亮

        “人生如梦,让我们枕着月亮”你看,在浩瀚星空中被仰望的那轮明月多美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

        作者萨默赛特毛姆曾说,《月亮与六便士》这个标题是他随手起的,与小说主题无关,但我觉得这个标题起的别有深意。在那无数的选择中,是选择抬头仰望皎洁的明月,还是弯腰捡那枚六便士硬币?这两个截然不同的选择,让人有一些猝不及防,是选择理想还是现实呢?

        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年近40的证券经纪人,在一夜之间断然抛弃自己的家庭,事业,离家出走,孤身一人寻找自己的崇高艺术理想。最后他一生饱受精神上的创伤,他将一切画作,付之一炬。

        在世俗人眼中,特里特兰格并不讨人喜欢。他性格孤僻,毫无人情味,在道德层面,他忘恩负义,抛弃妻子,令人诟病。但是在艺术境界中,他是那举世无双的绘画天才,而一颗璀璨的艺术之星,又怎么会被世俗的看法和生活所捆绑呢?

        我认为他也是伟大的。他一个40出头,毫无艺术功底的大叔,都能为了梦想放下一切,放弃一切,只为了追求那遥不可及的艺术梦,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如果你也有梦想,那么不妨大胆一点,用勇气与热情去追求吧。

        人生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拼尽全力让这梦想之花,尽情开放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1

        “月亮是高不可及的,而六便士遍地都是。多少人只抬头看一眼月亮,又低头继续追逐六便土。”

        初次拿起《月亮与六便士》,领教这句颇耐人寻味的句子后便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书中的画家拥有不俗的收入,可也突然消失在人海里,放弃爵位,放弃稳定优越的生活,一意追逐他对画画的热爱。

        起初我觉得他是个偏执的疯子,谁会放弃实现的生活去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又转念一想:月亮是理想,是目标,而六便士是生活。世界上一心只顾着六便士的人数不胜数:疲于工作的父母,埋头苦学的学生,忍辱负重的工人……又有多少人像他一样不顾六便士去追逐散布着皎皎银光的月亮?想到这便又对画家肃然起敬了。

        毛姆的文字机智幽默,画面感极强,我仿佛能透过文字看到在破落脏乱的房间里,蓬头垢面的男人拿着廉价颜料画着不被大多数人欣赏的画。

        可是,冷静下来细细琢磨。满地都是六便土,只有画家抬头,看到了月亮。屈服于生活,一生都低头苦苦寻找六便士才是大当数人不可逃脱的宿命。追逐理想固然可敬,但选择安逸的生活也不可耻。正如书中所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于什么意,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想到这里,我合上书本,继续解着烦琐的数学题,继续同千千万万的人争夺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空闲时间,偶尔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2

        这本书的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依据著名的画家高更的一生为原型塑造的。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非常怪的人,拥有美好幸福,圆满的家庭,还不错的事业,但却突然离开家庭,想要去巴黎进行绘画,这让他的妻子觉得他有了婚外情。

        在随后他在巴黎生病,受到了朋友的帮助,可却让朋友的家庭毁于一旦,他漠然的态度在我看来是非常不解的。

        以及到后来世人都觉得它是红毛怪,可从始至终他都在坚定地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画画。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对理想充满着热爱的人,他热爱绘画。

        再到患病,将死之际,他在家中的墙壁画出了一幅,传奇大作,但却要求他的妻子在他死后将它烧毁,他并不看重自己是否能够成名,也不看重他拥有多少财富,他只是单纯的去享受绘画的过程。

        从全书来看,它的视角是在描述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描述主人公内心想法和活动的,但换个角度想想,就了解斯特里克兰德对梦想,的坚定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他选择了月亮,并且坚持到底。

        就如同书名所说,月亮与六便士,你会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3

        斯朱兰也算是艺术家的典型代表 为了追求自己的幻想不畏世俗眼光 衣食住行吃饱穿暖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都不是他所考虑的对象 精神的满足心灵的自由才是他一生的追求 他粗暴 不修边幅 什么都不管 不顾他人的感受 甚至可以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那个隐藏的魔力驱使着他去做自己想做的 无关名利 无关金钱 他的画不给别人观赏 不当作谋生的手段 他为了自己的创作不惜一切来到大溪地 我不免觉得艺术家确实是奇特的物种 斯朱兰的种种行为都不符合常人认知 他把女人当作是他纵欲的工具 创作的源泉 却又反感她们对爱情的追求 对他的约束 他可以残忍无情到和照顾他度过生病期的德克的妻子同居 然后不需要了又抛弃她 对她的死毫无愧疚 也可以毫无征兆的抛家弃子独自追求梦想 不管他们死活 ?我简直可以把他称作疯子 !

        我确实没办法做到感同身受 两个并肩齐走的人都不见得能做到思想统一意见一致 更何况这个奇特的艺术家 我能感受到的是那个年代的女性可以心甘情愿成为工具 她们是那么卑微低下 当代我们更要追求的是女性的独立 !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4

        花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刚开始跟广大读者一样,读完前三张内容稀里糊涂的,不知道到底再讲什么,后来就马上豁然开朗。对于斯朱兰这个主人公的性格与特质,我想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反感的,因为他具有我们想拥有却不敢去拥有的勇敢和果敢。所以我们嫉妒他同时又羡慕他。生活中从来不缺乏仰望月亮之人,但是也仅仅只是仰望而已,看完继续去赚我们的六便士。也许很多人会非常不理解斯朱兰的行为,觉得他傻,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和谐美好的家庭,一心去追逐自己从头开始的艺术,尽管如此,他做到了,他完成了自己的目标和使命,在完成旷世奇作后,安详的离开。就算病痛折磨,死后尸不裹体,但却人生完满。这本书对我的人生观带来了很大的改观,以前我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工作不如别人,收入不如别人才华不如别人,但人活着不是去为了跟别人攀比,而是活出自我。天下没有相同的一片叶子,我们也没必要去复制别人的生活。以前我总在乎别人的看法,总是小心谨慎做事,活的畏畏缩缩。从今以后,我要为自己而活,即便继续低头赚着低微的六便士,也要痛快的活着!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

        都说毛姆写字抨击如刺刀,把好多美好的想象全部打碎,一点也没错。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年近五十毅然决然,像发疯一般抛家弃子,远赴巴黎,追寻自己的画家梦。说他勇敢,是因为他抛弃了现有的富贵和地位,宁可穷困潦倒去画一些世人看不懂的画。说他可恶,不为过,他性格古怪尖锐,不负责任抛弃妻子儿女,背信弃义和帮助他的朋友的妻子搞在一起。他是一个我现实中从未见过,也不知能否见到的人物类型,可以想象到他在风景如画与世隔绝的小岛上,过着平淡无奇,朴实的不能再朴实的几乎于原始人类的生活,内心依然想着自己的理想,总想把自己的内心和想法表达在画里。这是一种超乎世俗的心态,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在这里,过艺术家的生活,所以他说他没有感到愧疚,没有感到后悔。

        我时常在想,以后我要是能和爱的人一起在郊外,过着田园般的生活,那该多好。可是,我的前提是什么?我希望的是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或者说,这样的生活是在我已经体验过世俗生活之后渴望得到的。所以,我没有可能也不会达到斯特里克兰德的境地,因为现实的束缚,因为内心的牵挂,因为性格的不果敢。

关于乌鸦和鸟的故事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我在此整理了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东汉末年,汉灵帝昏庸无能,引起了臣子的不满和天下的大乱。诸侯割地分据,百姓流离失所,谋臣武将拥主为王,而皇帝,则成了光杆儿司令。在各路诸侯你厮我砍的战斗中,渐渐形成了魏、蜀、吴的三国鼎立之势。由于他们实力相当,所以僵持不下,谁也攻不破谁。

        在魏、蜀、吴的三国的主公中,我最欣赏与钦佩刘备。因为他虽无诸葛亮的济世之才,也没有关羽的高超武艺,却以仁德使赵云、黄忠、马超等当世虎将的投靠,虽身居三国最弱却能保持不灭,这是何等的能力!

        但他最让人敬佩的品质还不止于此。当曹操以徐庶之母为威胁让徐庶前来投靠他时,徐庶向刘备举荐了诸葛亮。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三顾茅庐的故事就此展开。刘备前两次去往隆重拜访诸葛亮,都没有见着,无功而返。第三次,当他准备启程时,关羽、张飞二人极力劝阻,但经过一番劝说,还是去了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刘备的耐心与诚恳打动了诸葛亮,使得他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最终因为五虎将的相继离世和刘禅的懦弱无能,蜀国终于土崩瓦解。

        三国演义里,我还有一个钦佩的对象——司马懿。他作为一个能与诸葛亮匹敌的人物,懂得在别人面前示弱,善于隐藏自己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这些特点,把他推上了帝王的宝座。

        合上书,我的心仍在三国的世界里遨游,久久不肯离去。我细细品读这些经典,希望他们能带给我人生的哲理……

        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2

        《三国演义》原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后来的《三国演义》是后人的简写。《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选编的历史小说。主要说了三国时期的魏国,蜀国,吴国三个国家的互相斗争,为抢夺地盘,争当国家霸主,作者用了非常详细的描述三国大开杀戒的一场场恶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两百多个人物,其中作为成功的人物有大名鼎鼎的孔明;诡计多端的无耻小人----曹操;威风凛凛的关云长;智勇双全的刘备等大小将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人还是关云长,他身长九尺,声若巨雷,丹凤眼,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刮骨疗箭毒不怕一点疼。

        在《三国演义》里,作者匠心独运,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长板桥等一系列的生动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草船借箭。一次吴国缺箭,周瑜让孔明三天之内造上十万枝箭,还立下军令状。孔明掐指一算,算到第三天必有大雾,他向鲁肃借草船。到了水寨前,曹兵箭如雨下。诸葛亮带着插满了箭的草船,就顺着急水回寨。回寨后鲁肃向周瑜把事说了一遍,周瑜只能长叹一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

        读了《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知道了打胜仗不仅需要勇气,力气,武功,还要智慧,我们还不能像曹操一样做人太狡诈。也不能像周瑜一样,心胸狭窄,纵然很有才干,可还是被气死了。要像刘备一样,仁义当先。

        《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使我百读不厌,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3

        《三国演义》,原名《三国志通俗演义》,作者罗贯中。经过清代人毛宗岗加工润色后更名为《三国志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历史章回小说。共一百二十回,70余万字,整个故事在东汉末年拉开帷幕,至西晋初结束。

        东汉末年,爆发大型农民起义:黄巾起义,乱世之中,众多英雄竟相涌现。描写了在爆发黄巾起义到晋武帝太康元年灭吴统一全国这一时期的故事,通过桃园三结义,体现了刘备、关羽和张飞的义气。非常形象地描绘了每个人物,比如说刘备这个人物: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开头也引用了诗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此书非常吸引我,因为它不但形象地描绘了每一个人物,就连人物的动作、神态和表情都描写得很细腻,最重要的是,很多人物用词都准确,体现了优秀的中华礼仪文化。作品自始至终贯穿着“拥刘反曹”的思想,体现了人民拥护明君、向往和平美好、反对动乱的愿望。作品显示出曹操的凶残、毒辣和狡诈的人物个性,与之相反,刘备爱民如子,以礼待人,受子民爱待。

        读了《三国演义》,我收获很多:做人做事要像诸葛亮那样机智,像刘备一样以礼待人,像孙权一样事先有计划,不能像曹操那样狡猾,毒辣。

        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4

        我怀着激动的情绪,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其中的一篇“赤壁之战”。这篇文章选自罗贯中的著名小说《三国演义》,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孙,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孙权与刘备联合,率军在赤壁与其相抗。

        黄盖献上火攻之计,周瑜、黄盖又连施苦肉计,再使蒋干去送诈降书。之后火烧赤壁,曹军损伤无数,只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曹操呀,你为什么输得如此惨烈呢?是兵力不够吗?难道你的八十万大军还敌但是孙权的三万人马吗?顷刻间就灰飞烟灭了吗?是军队士气不振吗?想你曾破袁绍、斩吕布,一路高歌,势如破竹。也许是你轻易信人,先是中了周瑜的连环计,再是信了蒋干的诈降书。曹操阿,曹操,任你生性多疑,也逃但是周瑜的连环计;也许因为你们是远来之师,一路跋涉,筋疲力尽,周瑜完全是以逸待劳;也许是你们人生地不熟,而周瑜拥有长江天险,才会前牵着你们的鼻子走;也许是你太轻敌;仗着自己人多,周瑜人少,就必须会获胜;也许是你们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别看在陆地是精锐之师,所向披靡,无战不胜,可一到像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之上,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了;也许是孔明太聪明,东风有意周郎便呀,也许……

        曹操呀,你的败给现代人留下了不少疑问,至今仍有许多人在争论,你的败到底是必然的,还是天意呢?

        经典三国演义的读后感500字5

        小说家罗贯中老先生写的《三国演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一部流传至今的文学名著。读了《三国演义》,我觉得小说主要写了人物之间斗志斗勇、使用人才以及战场上的随机应变,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这三方面的理解。

        在战场上,有一身好的武艺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学富五车的知识也不行。有时我们需要分析是否有埋伏,推测敌人使用什么战术……就像诸葛孔明,他凭着自己满腹的经纶,在出征北伐时说了一番大道理,竟然活活把王朗气死了。虽然这件事有点不切实际,但从中也能看出诸葛亮的才学,所以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我还十分敬佩诸葛亮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贤士。当时北伐时,曹睿命夏侯带兵出征,诸葛亮慧眼发现姜维是个难得的人才,就用计收了姜维。过程中不去追夏侯,众将很不解。孔明哈哈大笑:“我放走夏侯,好比放走了一只鸭子,得到姜维才是得到了一只真正的凤凰啊。”这件事说明诸葛孔明懂得丢了芝麻,捡了西瓜的道理。

        在战场上,敌人用计有可能自己想不到,以至于自己有可能被逼入困境,所以我们应该学会随机应变。记得有一次记者叔叔来采访我们,可是采访的内容跟我们准备的完全不一样,这就要我们不要紧张,冷静地去思考,沉着地去面对。

        我相信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生活得更加睿智,更加高尚,更加健康。

故事关于动物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的作文

        1. 乌鸦和百灵鸟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道酬勤的道理。

        乌鸦真不明白,百灵鸟为什么能够唱出那么动听的歌来。人们一谈起百灵鸟,都会称赞它。

        乌鸦想:我要是能像百灵鸟那样,有一副天生的嗓子,那该有多好啊!

        乌鸦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去找百灵鸟请教,求百灵鸟帮它达到目的。

       

        百灵鸟告诉乌鸦:“要想有一副好嗓子,唱出美妙动听的歌声,得每天清早起得早早的,不管春夏秋冬都要坚持练习,这样长期不断地练下去,一定会获得成功。”

        乌鸦还没听完百灵鸟的话,就怏怏(不服气,不满意)地飞走了。

        害怕困难的人,什么也不会得到。

(1)关于乌鸦和鸟的故事读后感扩展阅读

        乌鸦和百灵鸟的现实意义:学生学习靠天道酬勤

        英国教育部宣布进行数学教学改革,英格兰半数小学将采用中国传统的数学教学方法,孩子从5岁开始就要进行计算练习,除了保证正确率之外,还要不断加快运算速度。英国此举让我们对“中式教育”有了新的认识。

        近年来,在素质训练、能力培养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情况下,“中式教育”似乎被打上了“死记硬背”“填鸭教学”“题海战术”的标签。这里有可怕的“狼爸虎妈”、有手拿教鞭的老师、有做不完的试卷和只会考试的学生。

        诚然,“中式教育”存在唯考试论、唯分数论的现象,但其重视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功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什么英国要引进中式数学教学法?就是因为如果只讲“天性自由”、任凭个人发展,到头来,培养出的可能是连最基本的加减乘除都不能独立运算的人。而这显然算不上全面、成功的教育。

        学习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反复记忆背诵的过程或许痛苦,但是终有一天,你会明白“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道理;熬夜泡图书馆的日子或许艰辛,但成功之后,你会发现每一个奋斗的夜晚都如此宝贵……古今中外,莫不如是。

        所以,别再一味抱怨“中式教育”有多苦,也别再盲目羡慕“西方教育”有多好,因为学习不易,天道酬勤才是不变的真理。

        2. 伊索寓言书中的乌鸦和鸟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60字

        问鸟类要羽毛,插在自己的身上。

        3. 乌鸦 与 鸟

        喜鹊具有黑白相间的体色,而大部分乌鸦全身黑色。但这并不绝对,因为达乌里寒鸦和白专颈鸦等部分乌鸦属体色和喜鹊十分相似,也是黑白相间,不过喜鹊具有黑色的细长尾羽,而乌鸦尾部较短,可以轻易区分。

        其次,喜鹊体型较乌鸦小,且叫声也有一定的差别。

        另外,乌鸦的飞行方式类似鹰,在空中缓慢滑翔,而喜鹊则类似麻雀,而且喜鹊的翅尖为白色。

        4. 寓言故事乌鸦与狐狸的故事

        《乌鸦与狐狸》出自《克雷洛夫寓言》。

        原文

        森林里有棵好大好大的树,树上住着乌鸦。树下有个洞,洞里住着一只狐狸。一天,乌鸦叼来一块肉,站在树上休息,被狐狸看到了。狐狸馋涎欲滴,很想从乌鸦嘴里得到那块肉。由于乌鸦在树枝上嘴里叼着肉,狐狸没有办法在树下得到。

        对肉的垂涎三尺又使狐狸不肯轻易放弃。它眼珠一转说:“亲爱的乌鸦,您好吗?”乌鸦没有回答。狐狸只好赔着笑脸又说:“亲爱的乌鸦,您的孩子好吗?”乌鸦看了狐狸一眼,还是没有回答。狐狸摇摇尾巴,第三次说话了:“亲爱的乌鸦,您的羽毛真漂亮,麻雀比起您来,就差远了。

        您的嗓子真好,谁都爱听您唱歌,您就唱几句吧?“乌鸦听了非常得意:说我嗓子好,爱听我唱歌的唯独只有你狐狸,就高兴地唱了起来。刚一张嘴,肉就从嘴里掉了下去。狐狸叼起肉就钻到洞里去了,只留下乌鸦在那里“歌唱”。

        这个故事讽刺那些虚荣心比较强,自以为是,爱炫耀的人。

        (4)关于乌鸦和鸟的故事读后感扩展阅读

        《克雷洛夫寓言》是2009年1月希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伊·安·克雷洛夫。该书收集了克雷洛夫一生创作的203篇寓言,这些寓言反映的内容主要有三类:揭露沙皇、反映剥削、反映现象。

       

        这些寓言有着极强的人民性和现实性,蕴含着他自己的以及从父辈们那里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全部生活智慧和实际经验。他的寓言都以诗体写成,语言优美、寓意深刻,常借动物和植物的形象,反映广泛的社会生活,刻画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复杂性格,抒发自己的民主思想,具有一种特殊的感染力。

        伊·安·克雷洛夫(1769-1844)是俄国最杰出的寓言作家。他写过诗、喜剧、讽刺性散文,当过进步刊物的编辑,只是在晚年才开始写寓言。

        5. 请简述一个和鸟类有关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大鸟,它共一个身体共一双翅膀共一双爪子,但是它却有两个头。这两个头各有思想、各怀鬼胎。每次吃东西的时候,飞到了树上吃水果,

        两个就拼命的吃。结果吃的时候,你多吃一颗,我就啄你。左边的这个鸟头啄它右边,右边的攻击左边,互相攻击。

        这两头鸟心里就这样想,我赶快跟它分开,要不然的话,我没得吃,都是它吃的。可是两个,一个往东飞,一个往西飞。呜,掉到地上来了,飞不起来。因为它共一

        个身体共一双翅膀,可是思想、看法完全不一样。一飞,飞不起来,要各自活动,活动不起来。

        后来东边的这个鸟头比较聪明,西边的这个鸟头这个比较笨,东边的这个鸟头觉得我很聪明,就告诉另一个头说:“我带你去一个长满水果的一棵树,那很好吃,好

        不好?”西边的鸟头说:“好啊”。结果它就两个共一个身体就飞到一棵长满了水果的树。

        东边的这个鸟头就说了:“哎呀,这个很好吃,你吃吃看。”西边的这个鸟头就吃了,“满好吃的”。东边的这个鸟头不敢吃。它就内心里面想:哼、哼、哼,等一

        下我毒死你。结果那个水果是有毒的,西边的鸟头一直吃,吃了以后毒性发作了,死掉了。死掉以后因为共一个身体啊,所以从树上掉下来了。害死了西边的鸟头,

        就是害死了东边的鸟头,就害死自己。

        6. 乌鸦和百灵鸟这篇短文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道酬勤的道理。

        中文名称: 乌鸦和百灵鸟

        作者: 守望天使

        内容:乌鸦和百灵鸟的故事讲述了森林里的一只百灵鸟唱歌很好听,乌鸦羡慕她的歌声,就向百灵鸟讨教,百灵鸟告诉乌鸦努力练习就可以,可是乌鸦 咿咿呀呀唱了一会儿,声音依旧难听,从此便记恨百灵鸟。

        但因为森林失火,为了救大家百灵鸟喊破了嗓子,从此嗓子和乌鸦一样沙哑,乌鸦便想让百灵鸟在大家面前出丑,便告诉大家,百灵鸟的嗓子已经哑了。而百灵鸟却反复练习,把这种沙哑融入歌声中,与原来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百灵鸟受到了鸟儿们热烈的掌声,乌鸦羞愧的走啦。

        (6)关于乌鸦和鸟的故事读后感扩展阅读:

        乌鸦和百灵鸟的现实意义:

        1、勤奋

        人生中成长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一个知难而退的人,是什么也得不到的,因为没有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要想收获最好的,就需要去付出,而且需要在长期的坚持中才能得到。想要得到别人的称赞,就要勤奋、就要不断的努力,用事实证明自己的成果,然后才能受到他人的称赞。

        2、拼搏

        拼搏让我们的人生充满 *** ,勤奋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海水每一次的冲击,都被礁石无情的击碎,但它没有气馁。蚕蛹只有经历黑夜的挣扎,才能有一天变成美丽的蝴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奋斗,不努力,即使是肥沃的土地也长不出庄稼。

        3、天道酬勤:

        真正的勇士不会被眼前的困难击倒,而懦弱的人在平静的波浪面前也会沉沦。生活可以是甜的,也可以是苦的,你可以胜利,也可以失败,但你不能屈服,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在一百零一次的时候站起来。天道酬勤,机会只会留个勤奋的人,懒惰的人只会在成功的路上越走越远。

        7. 乌鸦的介绍与传说

        乌鸦是雀形目鸦科数种黑色鸟类的俗称。为雀形目鸟类中个体最大的,体长400~490毫米;羽毛大多黑色或黑白两色,黑羽具紫蓝色金属光泽;翅远长于尾;嘴、腿及脚纯黑色。乌鸦共36种,分布几乎遍及全球。

        乌鸦文化涵义

        乌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形象

        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无论是凶是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但乌鸦是否真的具有这种习性,还有待现代人的研究和观察证实。

        现代,乌鸦又被赋予报忧不报喜、专门暴露抨击不合理现象的孤独而勇敢的自由斗士色彩。如胡适白话诗《老鸦》: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

        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

        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

        乌鸦在中国各区域(民族)中的文化形象

        东北区域:

        乌鸦是东北土著先民“满族”的民族预报神喜神和保护神,也为”萨满教”和大多数通古斯语系民族认可.有“乌鸦救祖”(清太祖)的传说,另有清代文献也记载:布库裏雍顺数世后,“其子孙暴虐,部署遂叛,于六月间将鄂多理攻破,尽杀其阖族子孙,内有一幼儿名樊察,脱身走至旷野,后兵追之,会有一神鹊栖儿头上,追兵谓人首无鹊栖之理,疑为枯木遂回,于是樊察得出,遂隐其身以终焉。满洲后世子孙,俱以鹊为神,故不加害。”:东北山民们进山打猎也有“扬肉洒酒,以祭乌鸦”传统。

        至清太宗专门在渖阳故宫清甯宫前设立“索伦杆”祭祀乌鸦,并在渖阳城西专辟一地喂饲乌鸦,不许伤害。见《东三省古迹逸闻》中载:“必于盛京宫殿之西偏隙地上撒粮以饲鸦,是时乌鸦群集,翔者,栖者,啄食者,梳羽者,振翼肃肃,飞鸣哑哑,数千百万,宫殿之屋顶楼头,几为之满。”清顺治帝入关后,亦在北京故宫内设立“索伦杆”保持了人类对乌鸦的最高规格的崇拜。

        西南区域:

        在中国西藏和四川一些地区,乌鸦也是作为一种神鸟来崇拜,无论是发掘的吐蕃文献还是西南地区的“悬棺”和“天葬”习俗,均证明这一点。

        中原地区:

        武当山为道教宗祠,把乌鸦奉为“灵鸦”,并在山上建有乌鸦庙,“乌鸦接食”为武当八景之一,就是进山的游人,也要随身携带一些食品,散放给乌鸦来啄食。

        总之,乌鸦虽然形象不雅,但在中国文化中仅限人们心理上的灰色影响,还不存在对他的特别排斥现象。

        乌鸦在英国的形象

        虽然乌鸦在中国现代的形象多为消极,但却被英国王室视为宝贝。这是因为英国有一种传说:如果伦敦塔里所有的乌鸦离开的话,不列颠王国和伦敦塔将会崩溃(When ravens leave the Tower,the saying goes,the building and the monarchy will

        fall.)。为了尊重古老的传说,现在的英国 *** 仍然负担开支,在塔内饲养乌鸦,相传只要塔内还有乌鸦,英格兰就不会受到侵略,反之,国家将会遭受厄运。为了确保这些乌鸦不会全都离开伦敦塔,它们其实已被剪除部分的羽冀而失去飞行能力,但对他们的照料非常细心。

        乌鸦文化在世界的影响

        和中国一样,乌鸦在国际上是一个矛盾的文化形象:1. 历史的传说:消极形象:古希腊神话影响了南欧洲早期文明的大部,传说太阳神阿波罗与格露丝相恋,派圣鸟去监视格露丝的操守,一天圣鸟看到格露丝与其他男子往来,以为她与其他男子有染,就回来向阿波罗报告,阿波罗一怒射杀了格露丝。而后证实格露丝并未和其他男子私通,阿波罗又怒贬圣鸟,令其洁白的羽毛变成黑色,这便是乌鸦的由来,乌鸦由此背上了欺骗的恶名。在英语中eat crow----意为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积极形象:与南欧相反,在北欧,乌鸦却成为思想(Hugin)和记忆(Munin)的化身,传说众神之主奥丁一只眼睛睁开可以观察到全世界,另一只眼睛永远关闭.当他睁开的眼睛被宇宙遮挡看不见的时候,就派站立他左右两肩的两只乌鸦去巡视天下,因此众神之主奥丁对天下的事情无所不知.在北美:加拿大的温哥华地区流传一个古老的传说:远古时代,一场毁灭世界的洪水过后,游曳在海滩的一只乌鸦发现了一个大贝壳发出奇怪的声音,原来裏面是当初的人类,乌鸦就指引他们来到陆地,但他们却全是男人,乌鸦又去海边找到一只巨大的石鳖,下面藏著的全是女人,乌鸦把他们领到了一起,鼓励他们相互交流,并给他们招来日月星辰,带来火种,三文鱼和杉木,教会他们捕猎和耕作,引导人类一天天的进化和发展。在古东亚的渔猎地区乌鸦也被当作神鸟来崇拜,日本的和等文献记载:神武天皇东征到熊野,在熊野山被敌军围困,天神派“八咫鸟”为其引路突围.后来该国内建立了3000多家熊野神社祭拜乌鸦.影响至今。

        乌鸦象征

        大多数人的观点

        在古代巫书的记载中,乌鸦和黑猫一样,常常是死亡、恐惧和厄运的代名词,乌鸦的啼叫被成为是凶兆、不祥之兆,人们认为乌鸦的叫唤,会带走人的性命、抽走人的灵魂,因此乌鸦被人们所讨厌,认为是大不详之鸟。

        因为乌鸦的嗅觉敏锐,能感受到腐败死亡的气味,所以会被认为是不祥之鸟。

        乌鸦本是吉祥鸟

        鸟儿自古与人类关系密切,“鸿鹄之志”、“子规啼血”、“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古人为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关鸟类的成语、寓言、诗文和图画。它们包含着古人对自然的认识、想象以及附会。从今天起,本版将开设“鸟鸣卷”专栏,作者冯永锋先生是《光明日报》记者、民间环保项目“自然大学”的发起人。这第一声“鸟啼”,就来说说我们最常见的乌鸦。

        有一个“军旅作家”很有意思,她跑到四川西部去采风,突然发现有许多乌鸦。她在文章中惊奇地写道:“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我看到的乌鸦,怎么嘴和脚是红的?难道这边的乌鸦变异了?”其实她看到的是红嘴山鸦,她要是再往海拔高些的地方走,还有可能看到黄嘴山鸦,嘴和脚都是**的。如果她到河南南部信阳一带去旅行,观察得精心一些,就有可能看到一种乌鸦,脖子是白色的,学名叫白颈鸦。

        如果她喜欢看中国古代字画,又会发现,古人喜欢画“雪后寒鸦图”,上面的乌鸦,有些穿着白色的小褂子,有些与传统的乌鸦一样黑成一团。古代画家笔下的这种乌鸦,现代的学名真的是叫寒鸦,或者有的叫“达乌里寒鸦”。画家画寒鸦,大概既画了寒冷天气下的“乌鸦”,又画了寒冷天气下的“寒鸦”。这些画多半是在北方画的,南方很少有大雪,即使有大雪铺陈的地面,也很少那么空旷辽远,即使有些块平地,也不一定有乌鸦附集。

        乌鸦喜欢聚合的特点被用来当成贬义词,比如“乌合之众”,就用来比喻没有组织,没有训练,像群乌鸦似的暂时聚集的团伙。《后汉书·耿弇传》就说:“发突骑辚乌合之众,如推枯折腐耳。”乌鸦和喜鹊、灰喜鹊是我见过最抱团的鸟类,也是最擅长打群架的鸟类,面对任何可能的危险,他们都会互相呼应,快速聚集,为了共同的利益不顾个体的性命。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乌鸦与喜鹊的同源。乌鸦和喜鹊都属于鸦科动物,都常在人类身边生活,和麻雀相似,是“亲人鸟”。观鸟这么多年来,我经常看到乌鸦和喜鹊各自组成军团,为了地盘而大打出手。喜鹊成堆的地方,一般就没有乌鸦;乌鸦控制的地盘,一般也很少有喜鹊。

        有人不喜欢乌鸦,早上出门的时候,要是第一眼看到喜鹊,就浑身高兴;要是第一眼看到乌鸦,尤其第一耳听到乌鸦叫唤,就担心不吉利。要是有人说些担忧的话,就被讽为“乌鸦嘴”。可如果我们跑到中国的史料堆里去翻寻,也许我们会发现乌鸦其实是挺正面的鸟类。

        中国历来是讲“以孝治天下”的,为了配合“孝体系”的传统,古人发明了“二十四孝图”,列举了不同类型的孝子的行为方式,供社会借鉴。但这还不够,中国人的形意思维发达,字是形意的,诗是形意的,寓言故事也是形意的。对于喜欢象征和形意的人来说,把身边的常见物种,附会上某些特殊意义,是必然要做的事。

        常见的鸟就被古人一一用上。鸿雁代表对远人的思念,杜鹃(布谷、子规)代表旅人对家乡的怀想,麻雀、燕雀代表短视的小人,鸿鹄(鸿是鸿雁,鹄是天鹅)代表远大的志向和强大的才能。而乌鸦,被附会上了一个美好的传说,不管是大嘴乌鸦、小嘴乌鸦还是秃鼻乌鸦,都用来笼统地喻示“孝顺”。

        在儒家的诸多经典和传讲中,总喜欢说乌鸦“反哺慈亲”。意思是,乌鸦是孝顺的典型,当他们的父母年纪大了,老了,病了,厌倦世事了,无法觅食的时候,小乌鸦、年轻的乌鸦、儿孙辈的乌鸦,不但会给父母寻找食物,而鸦,不但会给父母寻找食物,而且会把食物给弄得很可口,像人类吐哺以养育子女一样。李密的《陈情表》之所以成为名文,与这一段很有关系:“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私人的尽孝,大于对朝廷的尽忠。

        古代文人多半是些沉迷于想象中的人,如果我们非要用科学的态度去校正他们,反而显得我们犯了逻辑病和迷信科学病。科学上说,太阳上有黑子和耀斑,而中国的古代人,把太阳称为“金乌”,一些古代画作,真的就画着太阳上面蹲着只乌鸦。古人认为太阳中有三足乌,月亮中有兔子,因此用“乌飞兔走”比喻日月的运行,时间的流逝;文人们形容太阳落山、月亮升起,也一定是“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乌鸦还用来形容某个官职。最常见的是形容御史,御史府又被称为乌府,据说这是从汉代开始的。《汉书·朱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

        中国的古琴曲中,有一曲至今被弹唱的,叫《乌夜啼》。唐代诗人张籍写有《乌夜啼引》,诗前有“引”说:“李勉《琴说》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张籍的诗是这样的:“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 *** 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 *** 语啼乌,汝啼慎勿虚,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何晏是三国魏的玄学家,李勉是唐代的高官、宗亲,据说也是音乐家、制琴大师。后代的注释者指出,《清商西曲》也有《乌夜啼》一诗,宋临川王所作,“与此义同而事异”。

        1998年去世的英国桂冠诗人特德·休斯最后的一部诗集名字叫《乌鸦》,而且一直没有收满,据说只收了三分之二,有些诗甚至没有写全。因此有文学研究者认为,这表明了诗人对“空白”的追求。在中国的古代,乌鸦也是经常入诗的。这里,找首与乌鸦有关的古诗来结尾吧。白居易的《慈乌夜啼》,讴歌乌鸦反哺,针砭世态,抨击人间不孝者,很值得一读: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

        8. 《小狐狸和小乌鸦》这个故事,小狐狸把小乌鸦的肉吃了之后,老乌鸦又会对小鸟鸦说些什么

        狐狸是狡猾的动物,让它骗了没有关系,它让你知道干什么事之前都要想到后果,就如你开口回答话之后嘴里叼着的肉就掉了一样

        9. 人与鸟的故事

        所房子要拆迁抄了,这家房袭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是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却将一只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地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地坐在旁边细细地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照顾它二十年,换作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10. 林清玄的?吉祥鸟>>读后感

        ?吉祥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作品《吉祥鸟》,一开始我就被这题目深深的吸引住了,我心里在想:什么样的鸟才是吉祥鸟呢?为什么要叫它吉祥鸟呢?吉祥鸟是喜鹊、是麻雀、还是百灵鸟。。。。。。我带着这些问题走进了作者的心中。读了这篇散文故事之后,我知道了原来吉祥鸟就是乌鸦。我在心里犯嘀咕,咦!不对呀!乌鸦怎么是吉祥鸟呢?按传统的看法乌鸦是不吉利的象征,不应该会是吉祥鸟呀!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来到了加拿大温哥华,走出温哥华机场,看到机场的停车场有许多乌鸦,甚至停在车顶上,人也不怕生,鸦鸦地叫,绕在人的身边飞。来接飞机的朋友看作者露出讶异的神情,笑着说:“加拿大的乌鸦最多了,加拿大人把乌鸦当成吉祥的鸟,乌鸦非常地聪,很讨人喜欢,声音也很好听,又能维持生态的平衡,乌鸦也是极少数会反哺的鸟。”对了,我以前听说乌鸦常会把啄不开的果实扔到公路上去让汽车把果实压碎在去检来吃!原来,在加拿大人的眼中乌鸦跟我们眼中的喜鹊一样。在中国人眼中是凶鸟的乌鸦,在加拿大人眼中却是吉祥鸟,可见这个世界上事物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如果改变了我们的偏见,事物的价值就改变了。

        那象征凶事的、不吉祥的是我们的心,与乌鸦有什么相于呢?

        ?吉祥鸟>>读后感

        推开我的房门,你便能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书的清香。呵!我正在细细品味林清玄的作品——《吉祥鸟》呢!

        在加拿大的温哥华,人们都喜爱乌鸦。当地人觉得乌鸦不仅样子好看:她们穿着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像位绅士似的;而且声音也好听,这可爱的小生命发出的叫声独特极了!并且,乌鸦也是世界上唯一懂得反哺的鸟儿。但在中国呢?人们却认为乌鸦不吉利,会给人带来霉运,所以乌鸦常出现在贬义词里,如:“乌鸦嘴”、“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等等。

        怎么会出现如此大“偏爱”?

        我想,这些都是因为两国的人们各自从不同的民族风情、习惯和角度来审视乌鸦,那么便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这让我想起一个小寓言:

        有一只蜘蛛在墙角上织网,刚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织好的还没来得及欣赏的网,就被一阵大风“呼”的吹破了。蜘蛛爬上去又辛苦地织了起来,可惜还没织几下,又被风摧残的更破了。蜘蛛再次不声不响地爬过去修补它的网,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这一过程被甲、乙两人看到了。甲说:“蜘蛛真有耐心,不怕挫折、迎难而上,我也要像它一样!”于是,甲变得坚强起来。乙看了看蜘蛛说:“这个小东西真笨,怎么不找一个没有风的地方织网呢?我可不能像它一样的傻!”于是,乙变得聪明了起来。

        的确,不同的结果来自于对事物的不同的看法,正是这些看法造成了一些意见上的分歧,甚至导致了不同的人生。

        如果说我们仅仅因为乌鸦黑就给它套上“不吉利”的笼头,不是“以貌取鸟”?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鸟不也正如此吗?

        书香满屋,我沉浸在白纸黑字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

        ⑴ 人与动物的故事——读后感

        太阳鸟是热带雨林里一种小巧玲珑的鸟,从喙尖到尾尖,不到十公分长,叫声清雅,羽色艳丽,红橙黄绿蓝靛紫,像是用七彩阳光编织成的。

        每当林子里灌满阳光的时候,太阳鸟便飞到灿烂的山花丛中,以每秒八十多次的频率拍扇着翅膀,身体像直升飞机似的停泊在空中,长长的细如针尖的嘴喙刺进花蕊,吮吸花蜜。

        曼广弄寨后面有条清亮的小溪,溪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野芒果树,上面住满了太阳鸟,就像是太阳鸟的王国。几乎每一根横枝上,相隔数寸远,就有一只用草丝和黏土为材料做成的,结构很精巧的鸟巢。早晨它们集体外出觅食时,天空就像出现了一道瑰丽的长虹;黄昏它们栖落在枝丫间,啄起晶莹的溪水梳理羽毛时,树冠就像一座彩色的帐篷。

        作为上海来的知青,我和当地的农民一起做农活,平常还会跟他们一起去打猎。那天下午,我插完秧,到溪边洗澡。这时正是太阳鸟孵卵的季节,野芒果树上鸟声啁啾,雄鸟飞进飞出,忙着给在窝里孵蛋的雌鸟喂食。

        我刚洗好头,突然听见野芒果树上传来鸟儿惊慌的鸣叫,抬头一看,差点魂都吓掉了,一条眼镜蛇正爬楼梯似的顺着枝丫爬上树冠。眼镜王蛇可以说是森林里的大魔王,体长足足有六公尺,颈背部画着一对白底黑心的眼镜状斑纹,体大力强,在草上游走如飞,只要迎面碰到有生命的东西,它就会毫不迟疑地主动攻击。别说鸟儿、兔子这样的弱小动物了,就是老虎、豹子见到它,也会退避三舍。人若被眼镜王蛇咬一口,一小时内必死无疑。

        我赶紧躲在一丛巨蕉下面,在蕉叶上剜个洞,偷偷窥视。

        眼镜王蛇爬到高高的树丫,蛇尾缠在枝杈间,下半截身体下坠,上半截身体竖起,鲜红的蛇信子探进一只只鸟窝,自上而下,吸食鸟蛋。椭圆形的晶莹剔透的小鸟蛋,就像被一股强大的吸力牵引着,排好队一个接一个,咕噜咕噜地顺着细长的蛇信子滚进蛇嘴去,那分潇洒,就仿佛我们用吸管吸食牛奶。

        所有正在孵卵的太阳鸟都拥出巢来,在外觅食的雄鸟也从四面八方飞拢来,越聚越多,成千上万,把一大块阳光都遮住了。有的擦着树冠飞过来掠过去,有的停泊在半空,怒视着正在行凶的眼镜王蛇,叽叽呀呀惊慌地哀叫着。

        唉,可怜的小鸟,这一堆蛋算是白生了,这么娇嫩的生命,是无法跟眼镜王蛇对抗的,它们最多只能凭藉会飞行的优势,在安全的距离外徒劳地谩骂,毫无意义地抗议而已。唉,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是从不同情弱者的。

        眼镜王蛇仍美滋滋地吸食着鸟蛋,对这么大一群太阳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轻蔑神态:鸟多算什么,一群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

        不一会,左边树冠上的鸟巢都被扫荡光了,贪婪的蛇头又转向右边的树冠。

        就在这时,一只尾巴叉开、像穿了一件燕尾服的太阳鸟,本来停泊在与眼镜王蛇平行的半空中的,突然飞高,“嘀——”长鸣一声,一敛翅膀,朝蛇头俯冲下去。它的本意肯定是要用尖针似的细细的嘴喙去啄蛇眼的,可是当它飞到离蛇头还有一公尺远时,眼镜王蛇突然张开了嘴,好大的嘴!可以毫不费劲地一口吞下一只椰子,黑不隆咚的嘴里似乎还有强大的磁力,叉尾太阳鸟翅膀一偏,身不由己地一头撞进蛇嘴里去。

        我不知道那只叉尾太阳鸟怎么敢以卵击石,也许它天生就是只勇敢的太阳鸟,也许这是一只雌鸟,正好看到眼镜王蛇的蛇信子探进它的巢,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希望自己辛辛苦苦产下的几枚蛋免遭荼毒,才与眼镜王蛇以死相拼。

        救不了它的蛋,反而把自己也给赔了进去,真是可怜,我想。

        然而众多的太阳鸟好像跟我想的不一样,叉尾的行为成了一种榜样,一种表率,一种示范。在叉尾被蛇嘴吞进去的一瞬间,一只又一只鸟儿升高俯冲,朝丑陋的蛇头扑去,自然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它们无一例外地被吸进深渊似的蛇腹。眼镜王蛇大概生平第一次享受这样的自动进餐,高兴得摇头晃脑,蛇信子舞得异常热烈兴奋,好像在说:来吧,多多益善,我肚子正好空着呢!

        在一种特定的氛围里,英雄行为和牺牲精神会传染蔓延,几乎所有的太阳鸟,都飞聚到眼镜王蛇的正面来,争先恐后地升高,两三只一排连续不断地朝蛇头俯冲扑击,洞张的蛇嘴和天空之间,好像拉起了一根扯不断的彩带……

        我没数过究竟有多少只太阳鸟填进了蛇腹,也许有几百只,也许有上千只,渐渐地,眼镜王蛇瘪瘪的肚皮隆了起来,它大概吃得太多也有点倒胃口了,或者说肚子太胀不愿再吃了,闭起了蛇嘴。说时迟,那时快,两只太阳鸟扑到它脸上,尖针似的细长嘴喙,啄中了玻璃球似的蛇眼。我看见,眼镜王蛇浑身颤动了一下,颈肋倏地扩张,颈部像鸟翼似的蓬张开来,它一定被刺疼了,被激怒了的眼镜蛇唰地一抖脖子,一口咬住胆敢啄它眼珠子的那两只太阳鸟,示威似的朝鸟群摇晃。

        太阳鸟并没被吓倒,反而加强了攻击,三五只一批,像下雨一样地飞到蛇头上去。它们好像晓得没有眼睑因此无法闭拢的蛇眼,是眼镜王蛇身上唯一的薄弱环节,于是专门朝两只蛇眼啄咬。不一会,眼镜王蛇眼窝里便涌出汪汪的血,它终于有点抵挡不住鸟群奋不顾身的攻击了,合拢颈肋,收起了嚣张的气焰,蛇头一低,顺着树干想溜下树去。此时,一大群太阳鸟蜂拥而上,盯住蛇头猛啄。眼镜王蛇的身体一阵阵抽搐,好像害了羊癫风,蛇尾一松,从高高的树冠上摔了下来,咚的一声,摔得半死不活。密实的鸟群,轰地跟着降到低空,扑到蛇身上。我看不到蛇了,只看得到被鸟紧紧包裹起来的一团扭滚蹦跳的东西。随着眼镜王蛇挣扎翻滚,一层层的鸟被压死了,又有更多的鸟前仆后继地俯冲下去……

        终于,狠毒凶猛连老虎、豹子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眼镜王蛇,像条烂草绳似的瘫软下来。

        地上,铺了一层死去的太阳鸟,落英缤纷,就像下了一场花雨。

        哦,美丽的太阳鸟,娇嫩的小生命,勇敢的小精灵。

        2.一个家庭主妇一次准备油炸几条黄鳝鱼作为晚餐上面的一道菜。她将买来的大小几条黄鳝鱼都放到水里,撒上盐巴(可以使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出来,鱼被撒盐的淡水泡过以后浑身痉挛,会不断的将肚子里面的东西吐出来)。

        过了一会,等这些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的差不多了。开始一条一条的放到油锅里面去炸,被炸的黄鳝总是在油锅里面痛苦的挣扎着直到死亡。当炸到一条大黄鳝的时候,这条黄鳝并没有象别的黄鳝一样不停的挣扎,而是头冲下,尾朝上的一下立了起来。

        家庭主妇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她捞出了大黄鳝,切开了它的肚子,发现里面还有一直活崩乱跳的小黄鳝。

        ⑵ 动物故事读后感

        艾略特曾说:动物是最可亲近的朋友——他们从不提问,也从不指责。

        小时候最喜欢最经常翻阅的书,是一本《中外动物故事精选》。这本书由一个又一个的动物故事组成的,都是些非常感人的关于动物的故事,赚了我不少眼泪。即使今天,随便翻一篇看看,心里也闪过一波一波的震撼。

        在这些小故事里,我惊奇地发现动物有着人一样的感情,又或是说,自从人成为“人”开始,就渐渐丧失了作为“动物”的真情。

        的确,人类是高智慧的种族,心理、情感都比其他生物复杂。可是,正是因为这种复杂,让人类的心不再纯净起来,不再绿起来。

        狼会为有救命养育之恩的主人付出生命,人愿意为狼作出同样之举吗?一条猎犬被主人误解而备受委屈,然至死守护主人,人却与此同时抛弃忠犬,只因为一个“烦”字;就连再烈性的马,也懂得要保护主人,而我们人却以鞭斥之……

        这些鲜明的对比,其实都是由人类的优越感引起的。有聪明的脑袋、有独特的精神,造就了我们的文明,摆脱了野蛮时代,从而看昔日的同类时,不再有共鸣,似乎它们的落后是它们的错。于是,人类有了自己的“他”、“她”,又多了人类以外的“它”。我们不喜欢为除了我们以外的东西分类得很细致,因为在我们眼里,它们是不能够与我们平起平坐的。

        然而我们永远敌不过它们的是,它们简简单单地生活却遵守至自然的法则,而我们只是想尽办法巡抚自然,希望自然依我们的习惯行事。所以无论我们如何恼怒地去猎杀这些其实活得比我们幸福的生物,甚至逼迫一些物种走向灭绝,我们依旧是败者。心已不向着大自然的绿色,更不能使大自然反过来步随我们的“灰”。

        毛主席曾意气风发地在《沁园春?长沙》中挥笔道:“看万山红遍,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我想改则引用:“看万人净染,漫心碧透,百类和寿。”

        值得庆贺的是,我们一部分人已经逐渐醒悟过来回归自然的重要性,也已经学会向动物学习,保护动物,并努力使剩下那些依旧浑浑噩噩中的人明白过来。

        过去为拍一部**而射杀一头雄狮的情急已不会再发生,转而一起合作的动物伙伴若不幸逝去会引起泪落伤悲,也随之有许多讲述动物与人的美好关系的书或**正大量上市,有越来越多人愿意为了动物无偿付出所有……

        从小的来说,这是人类良心发现回归自然的过程;从大的来说,这是净化心神绿化心灵的过程。地球上与我们最相近却依旧遥远的动物们用它们最纯净的心灵感动了我们,我们也用同样真挚的心来回馈它们,乃至整个大自然。

        只有心灵完全干净完全绿色的人,才看得到自然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朴素感动,像诗人一般,也许靠在树下,透过叶隙洒下来的阳光能打动我们;也许微风吹拂,在湖面上摇曳的白荷花能打动我们;又或是繁星春水、清香的土壤、甚至难看的蚯蚓,在我们心里都成了美丽的、动人的东西——到时候,再没有“他”“她”“它”之分……

        ⑶ 容易写读后感的动物类故事小说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专有悲,有喜,也有哀.这本属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边界线外.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

        ⑷ 《动物植物的故事》别扭的小象读后感作文300字

        读后感是谈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案例来说明从“读”中专悟出的道理属。因而,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说,又有必要说理。叙说是谈论的根底,谈论又是叙说的深化,二者有必要联络。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证原文,当然引证不能太多,应以自个的言语为主。在体现办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谈论时应重于剖析说理,案例不宜多,引证原文要简练。在结构上,通常在最初归纳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侧重表达感触后,结束又回扣“读”。

        ⑸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书,讲的是在亚欧大陆中心遥远的普拉森林深处,有一个广阔的动物王国,这是一个拥有几十万公顷的辽阔土地,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混合居住在一起,奇妙地和平共处,过着无忧远虑的和谐生活,《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主人公珠珠是一只善良可爱的小猪,她和爸爸妈妈生活在美丽的"无忧"镇,12岁那年,珠珠认识了兔仔哥唐杰,从此开始了一段惊险而又快乐的冒险旅途,最后,经过珠珠的不懈努力,终于战胜困难,实现了梦想,铸就了自己的荣誉,读后感《《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好像也走进了的大森林,神奇而又充满艰辛。珠珠怀着一颗高尚的心,承受着磨砺,它用自己平凡朴素的美德,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⑹ 文学大师笔下的动物故事 读后感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⑺ 益智动物故事读后感6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⑻ 沈石溪十二生肖故事读后感

        《十二复生肖的故事制》读后感

        大家一定都知道十二生肖吧,你们知道十二生肖是怎样得来的吗?你要想知道的话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古时候,玉皇大帝想给人们出生的年份做一个纪念,便选出十二种动物,一年一种动物,那时候因为地上的动物很多,所以太上老君提了一个建议,让先来的前十二种动物为十二生肖,动物们知道后都准备在那天去报名。

        那时候,猫和老鼠是好朋友,因为猫很懒,所以猫让老鼠那天早点喊它,老鼠连想都没想就随口答应了。

        可是那天,老鼠忘了这件事,就自己一个人去报名了,他看见了老黄牛,于是,他就装着给黄牛唱歌,到了那里,黄看见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很兴奋,这时,老鼠就一溜烟的跑到了黄牛的前面,结果,在十二生肖中,小小的老鼠就排在了第一名。

        猫起来后发现,老鼠已经走了,猫很生气他没有被评上十二生肖,都怪老鼠没喊它,所以,猫只要见到老鼠,就非要把它吃掉不可。

乌合之众关于新闻方面的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呼兰河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呼兰河传读后感1

        《呼兰河传》是一部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以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抒情的散文风格,描述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表达了作者对旧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的否定。

        整部小说以呼兰河城为中心,细致地描绘了小城的自然风光、风俗习惯、人物故事等,展现了呼兰河城琐碎而又平凡的生活。那里有很多令人怀念的地方,如绚烂耀眼的火烧云、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后花园、让“我”可以冒险的储藏室等,这些都使“我”的童年、生活多了一丝温暖和色彩,让“我”对那时的生活满怀眷恋。

        《呼兰河传》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第一章是对呼兰河城镇的描绘,作者以对严寒环境的描写起笔,以十字街为中心,描写了东二街到西二街道甚至小胡同的人情风貌。那些赶车的、卖馒头的、卖豆腐的、卖麻花的,形成呼兰河城人民的琐碎而又平凡的实际生活,在这些平凡的生活中,呼兰河人民的愚昧无知、自私、冷漠展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常常是与美好、温暖等词语联系在一起的。而作家萧红笔下,故乡不仅仅是美好与温暖的,还有压抑和愤满,充满了凄婉与哀伤,然而,在这些凄惨和哀伤的背后,我却看到了作者萧红对纯真的执着追求和向往。

        《呼兰河传》读完了,听着萧红讲述着呼兰河的故事,尽管忧郁,但依然美丽动人!

呼兰河传读后感2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最近,我喜欢上了被作家茅盾高度评价的萧红的《呼兰河传》,因为它,我慢慢走进了萧红小时候眼中的家乡,位于黑龙江省的一个偏远小城-——呼兰河。

        女作家萧红就出生在黑龙江省的呼兰河畔,她半生漂泊,命运多舛,年仅31岁就去世了。但她写下了许多让后人赞不绝口的著作。写于1940年12月的小说《呼兰河传》,是她的最后一部著作。

        在这本书里,萧红介绍了家乡呼兰河的景色、习俗和自己小时候的生活。呼兰河的景色优美,习俗很多,像跳大神、唱秧歌儿、放河灯等,都让人感到十分稀奇。

        萧红的童年,虽苦多乐少,但也和童心未泯的外祖父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像后花园和储藏室,都是小萧红的“天堂”。在这里,我们能感受到小萧红的活泼、淘气和快乐,也能感到慈祥的外祖父对她的爱。在她不幸的童年中,这种温暖是十分可贵的。

        《呼兰河传》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呼兰河一带的风土人情,“看”到了童年时期可爱的萧红,更让我了解了偏远地区人们的迷信以及各种陋习的可怕之处。

        我喜欢《呼兰河传》这本书。

呼兰河传读后感3

        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昨晚一口气读完了一本上世纪40年代的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呼兰河传》。这本书被著名作家矛盾评为: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者萧红用灰色、轻松和真实的笔调描绘出了她小时候在祖父家呼兰河所经历的种种事情,在萧红的笔下,我看到了萧红和她那和蔼的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看到偏远闭塞的生存环境必然带来小城物质生活的原始落后的生活环境,过着清贫安康的日子却又摆脱不开封建迷信的影子。

        但让我尤为深刻的画面就是:小团圆媳妇的遭遇让我感到愤怒,一个还处在天真无邪年纪12岁的姑娘被老胡家因封建迷信愚昧无知的行为活活折磨死了,又是挨打,又是被当众脱掉衣服,抬入滚烫的热水中,人们用手按住她的头,用热水往头上浇,这样折磨了三次,折磨一次昏一次。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终究扛不住这般折磨,在最青春的年华告别了这“没人情味”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还沉浸在这灰色的画面中。但又反观我们如今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我们应该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更应该学会生活,懂得感恩,内心存留着一份属于自己的小美好(正如萧红和祖父的感情一样)。

呼兰河传读后感4

        开学的时候,我利用课余时间看了小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丰富,引人入胜。印象最深的是几个小故事。

        豆腐在当时是奢侈品。晚餐吃一块豆腐会是一件很棒的事情。有一些贫困家庭买不起豆腐。他们孩子的梦想是开一家豆腐店。甚至有一个人破产了,宁愿破产也不买个豆腐吃。这说明了穷人的悲惨处境,他们就那样生活过,连一块豆腐都买不起。

        旧社会的女性生活可以说是非常悲惨的。庙会上,老庙里的人都很虔诚,但在娘娘庙里,人们根本不尊重娘娘,只求她给子孙。这也反映了当时的女性是多么的不起眼。

        书里还讲了一个小团圆媳妇在.的故事,她很好,但是被折磨,被打,被骂,被虐待,心里其实很委屈。她想回家,可是人家说她身体里有鬼,说她要驱鬼,说没有偏方有效。她被迫在热水中洗澡,被折磨致死。作者通过小团圆媳妇的故事,反映了女性在黑暗、落后、愚昧的社会生活中的不幸命运。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这三篇短篇小说只是书中的一个缩影,却表达了女作者对旧社会的愚昧、落后和黑暗的不满和愤怒。萧红在当时是不可多得的女性精英,但很多女性都过得很辛苦。新旧对比,社会进步了,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了,女生不受歧视。我们要珍惜美好的生活,女生要自强不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呼兰河传读后感5

        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昨晚一口气读完了一本上世纪40年代的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呼兰河传》。这本书被著名作家矛盾评为: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者萧红用灰色、轻松和真实的笔调描绘出了她小时候在祖父家呼兰河所经历的种。种事情,在萧红的笔下,我看到了萧红和她那和蔼的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看到偏远闭塞的生存环境必然带来小城物质生活的原始落后的生活环境,过着清贫安康的日子却又摆脱不开封建迷信的影子。

        但让我尤为深刻的画面就是:小团圆媳妇的遭遇让我感到愤怒,一个还处在天真无邪年纪12岁的姑娘被老胡家因封建迷信愚昧无知的行为活活折磨死了,又是挨打,又是被当众脱掉衣服,抬入滚烫的热水中,人们用手按住她的头,用热水往头上浇,这样折磨了三次,折磨一次昏一次。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终究扛不住这般折磨,在最青春的年华告别了这“没人情味”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还沉浸在这灰色的画面中。但又反观我们如今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我们应该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更应该学会生活,懂得感恩,内心存留着一份属于自己的小美好。

呼兰河传读后感6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7

        我在暑假里看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呼兰河》传。作者是明国时期著名女作家萧红。与其说是一部小说,倒不如说是一部她自己生活内容的自传。下面,我慢慢的告诉你们其中的内容。

        首先是呼兰河的样子,东二街,西二街,寺庙,十字口,大泥坑。大泥坑比较深,下雨时候,雨水落在大泥坑里,慢慢的水就会溢出来,一直流到墙跟。路人们都是抓着墙走。然后是呼兰河跳大神跳秧歌等。跳秧歌是在丰收前上下。接着是我和老祖父一起生活的时光。我和祖父一起的时光是快乐的。夏天。我跟祖父在后园,祖父种田,我跟着祖父帮忙。冬天,去不了后园,就在家里乱翻东西玩。还有祖父让我天天背古诗。我最喜欢背的古诗是春晓。还有就是小团圆的故事,小团圆是封建社会礼教的受害者,在家里因为不听话,她的婆婆就打她,最后生病了,又用迷信的方法,没有科学治疗,最后她病死了,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这本小说,我看了很久,虽然我有些事情无法理解,但是作者生活描写了她小时候的快乐生活,让我向往。

呼兰河传读后感8

        作者萧红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城一个具有维新倾向的乡绅地主家庭,和祖父一起生活,祖父老去,她也在长大。

        本文是作者对幼年开始有记忆后,对自己、对祖父、对邻里四舍和呼兰城的回忆录。其中对东二道街上大泥坑的描述和因这大泥坑而发生一系列的故事及呼兰城百姓的生活方式、心性进行了画面感很足的精彩上演。呼兰城人的封建迷信,对女人不公平的对待,人性的冷漠和无知。

        如此,一批批悲惨人物从出生到死亡喜剧般呈现着,团圆媳妇只是其中一个。有二伯、冯歪嘴子、王大姐这样的小人物,代表着底层社会的真实性。有二伯性情古怪,一辈子一心为东家做事,内心觉得东家应该对他好,又明白自己的身份,他也像个高贵的人一样,想要的是尊重和价值的认可。

        对于王大姐和磨倌在一起的前后,邻里截然相反的态度,更让人觉得当时人性的无知和世俗。冯歪嘴子是本文中我相对喜欢的一个人物,他认真努力的活着,并知足而快乐着,一份简单的生活似乎正适合一个低层平凡的人。

        作者是以一个“小人”的眼光看待周遭,语言中不带任何或评判或揭露的偏向性,只留给读者体味。因此,本文充满了幼童的好奇心和单纯的理解力,讲述着留在记忆深处的童年时光。

        相比作者电视剧般的童年,我的童年就是个简单的PPT,童年(我妈说我小时候……),都是这样弱弱地讲述着。

呼兰河传读后感9

        暑假里,我看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我禁不住被萧红的写作手法所触动,文章描写细致,而且还大量运用了比喻等各种修辞手法,仿佛让我身临其境。

        我认为整本书可分成三大部分,稍微写一写的是呼兰河的大泥坑子,我觉得这个大泥坑子,虽然是一个在呼兰河里最会闹事情的大坑,但是却就是因为只个大坑,给呼兰河这个小村庄添加了许多热闹的成份,当马掉进坑时,就会有许多人以飞快的速度拥过来,一部分是热心的人,卷起袖子,打算下去大干一场,把马给救上来,当然另一部分就是那些衣帽整洁的“贵族”啦,在一旁袖手旁观,但是经过人们的一番努力,最终这匹马还是被救上来了。

        还有就是讲的是呼兰河这个小村庄一天的流程和风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文章中讲到的跳神,那些所谓的跳神很像一些巫师,装神弄鬼,把一些不大的事情搞得沸沸扬扬,弄得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但是文章中这些跳神唱的歌还既连贯又押韵呢,实在是太有趣了,简直就好像是一首首小诗。

        其中写得最详细的就要数作者萧红和祖父以及村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我觉得萧红的祖父真好呀,不但和自己的孙女一起干活,一起谈事,还会教自己孙女一些东西,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祖父和萧红一起念诗了,念诗时萧红的调皮可爱令我哈哈大笑,祖父的耐心教导,又令我惊叹不已。

        假如你还想知道呼兰河这个小村庄里更多事情,那你就赶紧去看看《呼兰河传》这本书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10

        这周我读《呼兰河传》这本书,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萧红在祖父园子里的生活。

        这一段中记录了萧红和祖父的许多趣事。她和祖父一起种菜,一起浇水,一起抓虾,一起吃水果,一起玩藏帽子游戏。虽然她生活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是她有一个好祖父,一个大园子,一段美好的童年生活。这一章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祖父的怀恋与对美好童年性生活的回忆。

        萧租父的园子让我联想到了爷爷奶奶的菜园,那儿也有我的许多童年记忆。爷爷奶奶有几块很大的菜地,菜地里种满红薯、花生、香菜、玉米、番茄、茄子、辣椒…它们各个长势惊人,每次回老家都可以看见几种长得又大又肥的菜。冬瓜像个穿了绿衣的大胖孩子,在田里呼呼大睡;留着长胡子的玉米见太阳出来了,咧开大嘴笑了,露出满嘴大金牙;水淋淋的番茄、茄子像一颗颗大宝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七彩的光。我像萧红一样在菜地快乐地玩耍。夏天,我把干草一掀,绿的、褐色的'蚂蚱像一架架小飞机“呼”的一下起飞了。冬天,我在大棚里帮爷爷奶奶种黄瓜,我把黄瓜苗从小盒子里一个个转移到小块土坑中再盖上土。秋天,我爬上树干,把一个个硕大的果子摘下来。

        《呼兰河传》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还感受到了萧红对祖父的怀恋。是呀,我也一样向往田间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11

        呼兰河是一个十分“平静”的小城。在这里跳大神、放河灯这些事儿在人们眼中也算得上是大事儿了,剩下的也不过就是亲戚间的鸡毛蒜皮、妯娌间的相互攀比。在那里,封建旧疾固不可彻,人们迷信愚昧,各种传统习俗使他们逐渐成为了“集体无意识”的乌合之众。例如:小团圆媳妇病了,她的婆婆找尽了偏方,请尽了鬼神,却坚决不肯请大夫去看一看。可以说,小团圆媳妇的死,就是死在这种愚昧无知上!

        这里的人们都很“聪明”。以大泥坑作为盾牌,自欺欺人地吃着便宜的瘟猪肉。还对生活中种种和大泥坑一般给自己造成阻碍的东西视而不见,对自身不如意的生活不求改观,只为所谓的“安稳”而苟且度日。

        这里的人们更是悲惨的。他们为了有饭吃、有地方住而不顾一丝尊严,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着生活,并继续迷信且麻木地过着食不裹腹、衣不遮体的生活。

        这就是小城呼兰河与呼兰河的人们。他们可恨并又可怜着。在文章天真幽默而朴实的话语中,字句间透着对这些人的讽刺,但仔细读来,对这些人又变成了一种同情,对这些封建社会中的悲惨牺牲品的同情¨¨

呼兰河传读后感1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回忆式”的长篇小说——《呼兰河传》。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女作家——萧红。

        著名作家茅盾称《呼兰河传》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还真不假,瞧——文中的“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着了。”把一个淘气小姑娘的样貌活灵活现地展此刻了我的眼前。而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这儿淹死过小猪,闷死过狗,闷死过猫,也常常有鸡鸭死在这大泥坑里。按我们此刻的观点,应当把大泥坑填平,而那时候的人民却认为应当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意的。真令我为他们的愚昧而悲哀!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既欢乐,又寂寞。说她欢乐是因为她有一个那么疼爱她的祖父。她的祖父教她背诗背词,教她识别庄稼,陪她嬉戏玩耍,和她聊天对话。说她寂寞是因为她活动的地方就仅有那个大花园,一般情景下和她玩耍的人就仅有她的祖父。

        她的祖父博学多才,和蔼可亲。像她的祖父那么好的祖父我也有。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经常考个九十多分。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目难住了,爷爷见了十分耐心地教我做题。我一开始还并不明白,但爷爷没有着急,仍然耐心地教我做题。在我和爷爷的努力下,我最终会了。

        《呼兰河传》读完了很久很久,我的心境依旧沉浸在那一片灰暗的画面中。

呼兰河传读后感13

        《呼兰河传》的故事有趣又生动,寂寞又伤心。这本书讲的是作者萧红小时候的故事,展现出了乡村生活的悠闲和自由,让人看着很舒适。

        萧红小时候喜欢在家里的后大院玩,那里长着各种各样的蔬菜,一些小虫自由地生活着。萧红最喜欢祖父,她和祖父在后面的菜园院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萧红喜欢帮祖父“干活”,但其实她只是在瞎闹。比如,萧红看见祖父在浇菜,她也来浇,但她只是往天上一抛,还大喊“下雨啦!下雨啦!”祖父看到她这样也没有批评她,只是和她一起笑。这让我想起我小时候喜欢在公园的草地上爬过来爬过去,还喜欢在上面翻滚,弄得身上都是泥。而妈妈看到我这么活泼快乐,也跟着笑起来。

        萧红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善良、有耐心的老人。萧红晚上睡不着,祖父就和她一起念诗,念了一首又一首,因为当时没有课本,祖父说一句,萧红就跟着说一句,祖父教了一首诗,萧红就跟着背了一首诗。但是这样背诗,萧红并不明白这首诗是什么意思,祖父就会一点一点地跟萧红讲解诗意,他是一个很细心的人。

        萧红的祖父让我想起了我的祖父。在我小时候祖父也教我读了很多的诗。他读得很传神,我很快就被吸引了,就这样我背了很多的古诗,我很快乐,祖父也很快乐,高兴得胡须都要动起来了。

        《呼兰河传》里萧红虽然只写到了祖父去世,但我相信她一定还有很多的故事,希望我们都能去看一看。

呼兰河传读后感14

        《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萧红写的一本长篇回忆小说。萧红在这本书里回忆了她的童年生活。她让我们仿佛看见了她幼年时的天真可爱与顽皮。萧红的写法别具一格,她把她在呼兰的所见所闻用一些有趣的笔调描写下来,用戏谑的口吻,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让读者在读这本书时,完全没有感受到她那时感情的痛苦和病痛的折磨。

        书里面有一句话记忆犹新,“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很得意。不得意又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这句话是萧红在描写住在倾斜房子里的采蘑菇人的内心感受。当萧红夹杂在战争的驱赶和病痛的折磨时,却乐观积极地去面对。从“不得意又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就能看出来。

        但萧红短暂的一生还是寂寞的。在《呼兰河传》的尾声中,祖父去世了,她也就无依无靠了。但那些美好的记忆还存留在她的心间。“忘却不了”“难以忘却”。

        打开这本书,进入萧红的别样人生空间,就能感受到她的一生是多么寂寞了。还是那个老房子,还是那个旧园子,如今已物是人非了。但我们唯一能记得的,还是萧红那凄婉的歌谣……

呼兰河传读后感15

        小说写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的故事,展现了这里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的生活状态,思想性格,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迫害着人们,封建习俗影响着人们,给人们带来了愚昧和落后。

        在那个小城里,人与城,少女与老人,生者与逝者者,愚昧与人性,交织在一起呼兰河的日常生活,风俗人情,以及呼兰河的人节日精神上的种种盛举。因为人们无知的愚昧害了一个性格开朗的小女孩,因为他不像别的女人一样低声下气,被胡家又打又骂,当被打的生了病之后,胡家又听信了跳大神的话,在大庭广众之下用开水给小团圆媳妇洗澡,小团圆媳妇在花一样的年纪被人活活折磨死了,而有苦无依的老人有二伯,他因为家世,别人的眼光是他的言行举止性情极为古怪,而好人也不会有好报,冯嘴歪子会拉梦,会做豆腐,还会做年糕,他与王大姐有了一双儿女,却得到了人们的嫉妒,大家都说他们坏话,谎言层出不穷,呼兰河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们被愚昧和无知弄的一团糟。

        在萧红笔下,他用诗一样的语言构筑了呼兰河传,这座精神的盛典,这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飞箱的故事飞箱读后感_飞箱主要内容

       当单独的个人凑在一起形成“群体”(crowd),就会出现群体的属性。

       整个群体的智商远低于其中某个人的智商。

       人们在群体中,变得更容易受到蛊惑,更加没有自己的主见。

       作为新闻工作者,需要知道自己的责任重大。

       从反面来说:因为群体更容易“服从权威”,更容易被蛊惑,

       所以也更容易被虚假新闻,错误报道,有失偏颇的评论误导。

       保证新闻本身不给人民带来误导,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

       与之相反,很多新闻工作者,为了自己的文章、刊物大卖,

       编造故事,或者故意在新闻中加入误导的元素。

       尽管这些元素冷静下来看,完全不值一信,但就某个成人来看都是荒谬的。

       但是“群体”却对于这些元素缺乏免疫力。群众就是会被这些“粗劣”的手段蛊惑。

       故意用这样的手段误导大众,用来吸引眼球,是新闻工作者的耻辱!

狼图腾第四章读后感

       飞箱的故事主要内容

        飞箱的故事讲述的是商人的儿子在花光所有积蓄时,他的朋友们也不愿意跟他一起逛街了。商人的儿子坐着朋友送他的飞箱到了土耳其人那里。土耳其人将他视作神,并且国王和王后愿意将女儿嫁给他。在结婚前,商人的儿子为了让大家高兴,买了一些烟火,但是烟火将飞箱点燃了,商人的儿子再也飞不了了,也无法跟公主结婚了。

2 飞箱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商人,非常有钱,他的银元可以用来铺满一整条街,而且多余的还可以用来铺一条小巷。不过他没有这样作:他有别的方法使用他的钱,他拿出一个毫子,必定要赚回一些钱。他就是这样一个商人——后来他死了。他的儿子现在继承了全部的钱财;他生活得很愉快;他每晚去参加化装跳舞会,用纸币做风筝,用金币——而不用石片——在海边玩着打水漂的游戏。这样,钱就很容易花光了;他的钱就真的这样花光了。最后他只剩下四个毫子,此外还有一双便鞋和一件旧睡衣。他的朋友们现在再也不愿意跟他来往了,因为他再也不能跟他们一道逛街。不过这些朋友中有一位心地很好的人,送给他一只箱子,说:“把你的东西收拾进去吧!”这意思是很好的,但是他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进去,因此他就自己坐进箱子里去。这是一只很滑稽的箱子。一个人只须把它的锁按一下,这箱子就可以飞起来。它真的飞起来了。嘘——箱子带着他从烟囱里飞出去了,高高地飞到云层里,越飞越远。箱子底发出响声,他非常害怕,怕它裂成碎片,因为这样一来,他的筋斗可就翻得不简单了!愿上帝保佑!他居然飞到土耳奇人住的国度里去了。他把箱子藏在树林里的枯叶子下面,然后就走进城里来。这倒不太困难,因为土耳奇人穿着跟他一样的衣服:一双拖鞋和一件睡衣。他碰到一个牵着孩子的奶妈。“喂,您——土耳奇的奶妈,”他说,“城边的那座宫殿的窗子开得那么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那是国王的女儿居住的地方呀!”她说。“有人曾经作过预言,说她将要因为一个爱人而变得非常不幸,因此谁也不能去看她,除非国王和王后也在场。”“谢谢您!”商人的儿子说。他回到树林里来,坐进箱子,飞到屋顶上,偷偷地从窗口爬进公主的房间。公主正躺在沙发上睡觉。她是那么美丽,商人的儿子忍不住吻了她一下。于是她醒来了,大吃一惊。不过他说他是土耳奇人的神,现在是从空中飞来看她的。这话她听来很舒服。这样,他们就挨在一起坐着。他讲了一些关于她的眼睛的故事。他告诉她说:这是一对最美丽的、乌黑的湖,思想像人鱼一样在里面游来游去。于是他又讲了一些关于她的前额的故事。他说它像一座雪山,上面有最华丽的大厅和图画。他又讲了一些关于鹳鸟①的故事:它们送来可爱的婴儿。是的,这都是些好听的故事!于是他向公主求婚。她马上就答应了。①鹳鸟是一种长腿的候鸟。它经常在屋顶上做窠。像燕子一样,它到冬天就飞走了,据说是飞到埃及去过冬。丹麦人非常喜欢这种鸟。根据它们的民间传说,小孩是鹳鸟从埃及送到世界来的。“不过你在星期六一定要到这儿来,”她说。“那时国王和王后将会来和我一起吃茶!我能跟一位土耳奇人的神结婚,他们一定会感到骄傲。不过,请注意,你得准备一个好听的故事,因为我的父母都是喜欢听故事的。我的母亲喜欢听有教育意义和特殊的故事,但是我的父亲则喜欢听愉快的、逗人发笑的故事!”“对,我将不带什么订婚的礼物,而带一个故事来,”他说。这样他们就分手了。但是公主送给他一把剑,上面镶着金币,而这对他特别有用处。他飞走了,买了一件新的睡衣。于是他坐在树林里,想编出一个故事。这故事得在星期六编好,而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啦。他总算把故事编好了,这已经是星期六。国王、王后和全体大臣们都到公主的地方来吃茶。他受到非常客气的招待。“请您讲一个故事好吗?”王后说,“讲一个高深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是的,讲一个使我们发笑的故事!”国王说。“当然的,”他说。于是他就开始讲起故事来。现在请你好好地听吧:从前有一捆柴火,这些柴火对自己的高贵出身特别感到骄傲。它们的始祖,那就是说一株大枞树,原是树林里一株又大又老的树。这些柴火每一根就是它身上的一块碎片。这捆柴火现在躺在打火匣和老铁罐中间的一个架子上。它们谈起自己年轻时代的那些日子来。“是的,”它们说,“当我们在绿枝上的时候,那才真算是在绿枝上啦!每天早上和晚间我们总有珍珠茶喝——这是露珠。太阳只要一出来,我们整天就有太阳光照着,所有的小鸟都来讲故事给我们听。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我们是非常富有的,因为一般的宽叶树只是在夏天才有衣服穿,而我们家里的人在冬天和夏天都有办法穿上绿衣服。不过,伐木人一来,就要发生一次大的变革:我们的家庭就要破裂。我们的家长成了一条漂亮的船上的主桅——这条船只要它愿意,可以走遍世界。别的枝子就到别的地方去了。而我们的工作却只是一些为平凡的人点火。因此我们这些出自名门的人就到厨房里来了。”“我的命运可不同,”站在柴火旁边的老铁罐说。“我一出生到这世界上来,就受到了不少的摩擦和煎熬!我做的是一件实际工作——严格地讲,是这屋子里的第一件工作。我唯一的快乐是在饭后干干净净地,整整齐齐地,躺在架子上,同我的朋友们扯些有道理的闲天。除了那个水罐偶尔到院子里去一下以外,我们老是待在家里的。我们唯一的新闻贩子是那位到市场去买菜的篮子。他常常像煞有介事地报告一些关于政治和老百姓的消息。是的,前天有一个老罐子吓了一跳,跌下来打得粉碎。我可以告诉你,他可是一位喜欢乱讲话的人啦!”“你的话讲得未免太多了一点,”打火匣说。这时一块铁在燧石上擦了一下,火星散发出来。“我们不能把这个晚上弄得愉快一点么?”“对,我们还是来研究一下谁是最高贵的吧?”柴火说。“不,我不喜欢谈论我自己!”罐子说。“我们还是来开一个晚会吧!我来开始。我来讲一个大家经历过的故事,这样大家就可以欣赏它——这是很愉快的。在波罗的海边,在丹麦的山毛榉树林边——”“这是一个很美丽的开端!”所有的盘子一起说。“这的确是我所喜欢的故事!”“是的,我就在那儿一个安静的家庭里度过我的童年。家具都擦得很亮,地板洗得很干净,窗帘每半月换一次。”“你讲故事的方式真有趣!”鸡毛帚说。“人们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女人在讲故事。整个故事中充满了一种清洁的味道。”“是的,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水罐子说。她一时高兴,就跳了一下,把水洒了一地板。罐子继续讲故事。故事的结尾跟开头一样好。所有的盘子都快乐得闹起来。鸡毛帚从一个沙洞里带来一根绿芹菜,把它当做一个花冠戴在罐子头上。他知道这会使别人讨厌。“我今天为她戴上花冠,”他想,“她明天也就会为我戴上花冠的。”“现在我要跳舞了,”火钳说,于是就跳起来。天啦!这婆娘居然也能翘起一只腿来!墙角里的那个旧椅套子也裂开来看它跳舞。“我也能戴上花冠吗?”火钳说。果然不错,她得到了一个花冠。“这是一群乌合之众!”柴火想。现在茶壶开始唱起歌来。但是她说她伤了风,除非她在沸腾,否则就不能唱。但这不过是装模作样罢了:她除非在主人面前,站在桌子上,她是不愿意唱的。老鹅毛笔坐在桌子边——女佣人常常用它来写字:这支笔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他只是常被深插在墨水瓶之中,但他对于这点却感到非常骄傲。“如果茶壶不愿意唱,”他说,“那么就去她的吧!外边挂着的笼子里有一只夜莺——他唱得蛮好,他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不过我们今晚可以不提这件事情。”“我觉得,”茶壶说——“他是厨房的歌手,同时也是茶壶的异母兄弟——我们要听这样一只外国鸟唱歌是非常不对的。这算是爱国吗?让上街的菜篮来评判一下吧?”“我有点烦恼,”菜篮说,“谁也想象不到我内心里是多么烦恼!这能算得上是晚上的消遣吗?把我们这个家整顿整顿一下岂不是更好吗?请大家各归原位,让我来布置整个的游戏吧。这样,事情才会改变!”“是的,我们来闹一下吧!”大家齐声说。正在这时候,门开了。女佣人走进来了,大家都静静地站着不动,谁也不敢说半句话。不过在他们当中,没有哪一只壶不是满以为自己有一套办法,自己是多么高贵。“只要我愿意,”每一位都是这样想,“这一晚可以变得很愉快!”女佣人拿起柴火,点起一把火。天啦!火烧得多么响!多么亮啊!“现在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他们想,“我们是头等人物。我们照得多么亮!我们的光是多么大啊!”——于是他们就都烧完了。“这是一个出色的故事!”王后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就在厨房里,跟柴火在一道。是的,我们可以把女儿嫁给你了。”“是的,当然!”国王说,“你在星期一就跟我们的女儿结婚吧。”他们用“你”①来称呼他,因为他现在是属于他们一家的了。①按照外国人的习惯,对于亲近的人用“你”而不是用“您”来称呼。举行婚礼的日子已经确定了。在结婚的头天晚上,全城都大放光明。饼干和点心都随便在街上散发给群众。小孩子用脚尖站着,高声喊“万岁!”同时用手指吹起口哨来。真是非常热闹。“是的,我也应该让大家快乐一下才对!”商人的儿子想。因此他买了些焰火和炮竹,以及种种可以想象得到的鞭炮。他把这些东西装进箱子里,于是向空中飞去。“啪!”放得多好!放得多响啊!所有的土耳奇人一听见就跳起来,弄得他们的拖鞋都飞到耳朵旁边去了。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火球。他们现在知道了,要跟公主结婚的人就是土耳奇的神。商人的儿子坐着飞箱又落到森林里去,他马上想,“我现在要到城里去一趟,看看这究竟产生了什么效果。”他有这样一个愿望,当然也是很自然的。嗨,老百姓讲的话才多哩!他所问到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故事。不过大家都觉得那是很美的。“我亲眼看到那位土耳奇的神,”一个说:“他的眼睛像一对发光的星星,他的胡须像起泡沫的水!”“他穿着一件火外套飞行,”另外一个说:“许多最美丽的天使藏在他的衣褶里向外窥望。”是的,他所听到的都是最美妙的传说。在第二天他就要结婚了。他现在回到森林里来,想坐进他的箱子里去。不过箱子到哪儿去了呢?箱子被烧掉了。焰火的一颗火星落下来,点起了一把火。箱子已经化成灰烬了。他再也飞不起来了。也没有办法到他的新娘子那儿去。她在屋顶上等待了一整天。她现在还在那儿等待着哩。而他呢,他在这个茫茫的世界里跑来跑去讲儿童故事;不过这些故事再也不像他所讲的那个“柴火的故事”一样有趣。(1839年) 3 飞箱的故事读后感

        《安徒生童话——飞箱》里的财主过于吝啬,自己生病了也不肯花钱看病,结果病死了,真是得不偿失!而财主的儿子吉姆却挥金如土,他用纸币糊风筝、金币打水漂,结果变成穷光蛋,只能到处流浪。在流浪中遇到一个好心的木匠,收吉姆做徒弟,教会吉姆许多本领,还送给他一个会飞的箱子。吉姆乘着飞箱飞进王宫,靠讲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故事,获得了公主、国王、王后的喜爱。吉姆和公主结婚后,变得非常懒惰,每天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是给公主讲故事。很快,故事讲完了,飞箱的锁也生锈了,再也不会飞了,最终他被公主赶出了王宫,又回到了木匠那儿。木匠说:“一个懒惰的人是永远得不到辛福的,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吉姆听了木匠的话,重新干起了木匠活,变得非常勤劳,人们都很喜欢他。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我们不能吝啬,该花钱的时候要花钱,也不能花钱如流水,否则会坐吃山空。自己还要不断努力创造,不能依靠别人,因为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总会有讲完的时候。只有依靠自己双手辛勤劳动,才能获得幸福和别人的尊重。

       

4 飞箱作者

        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1805-1875)是一个将民间传说、道德说教和幽默诙谐与他自己的非凡想象力结合起来的丹麦作家,他创作的童话故事不仅对儿童而且对成年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他出生在Odense城的贫民窟。他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但受过良好的教育。

       《狼图腾》第四章:阵阵对蒙古人和狼越来越着迷.外来户们置毕利格阿爸要给狼留下过冬肉的话不顾,偷偷挖走了全部黄羊,而场部也恢复了草原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阿爸叹道:狼群该发狠了

       《狼图腾》这本书真可谓开视野的大作,特别值得一读。此书不仅故事性强,易于阅读,而且内容丰富。本书是以狼为主角描述了草原生活。描述了草原狼与草原生态的关系,描述了狼的机智、勇敢、团结、责任心强和向往自由的特点,描述了草原人尊敬狼、痛恨狼的心里情结,描述了草原人与草原狼长期战斗又共存的艰辛生活,描述了草原狼对草原精神的影响。从而让人深刻的体会草原人为什么将狼作为图腾。

       草原狼和草原生态的关系。如毕利格老阿爸所说草原狼是腾格里派来看守草原的,草原上有黄灾、鼠灾、悍懒灾等非自然灾害,黄灾是黄羊大批的进攻草原,大量食草;鼠灾是老鼠为过冬大量储存冬草;悍懒灾是因为悍懒有长达七个月的冬眠,在这七个月的时间里悍懒全靠消耗脂肪而维持生命,因此悍懒在接近冬眠的时节就要大量的食草,从而更多的增加体内脂肪。草原是大命,所有在草原生存的动物都是小命,一旦没有了大命,也就无从谈起小命了,为了保护草原的持久性发展,草原狼总是及时的将这些破坏草原的动物控制在草原可以承受的数量上。草原人受狼的影响,也把草原的牧畜量控制在草原可以承受的数量上,从而让草原可以保证世世代代人的生命。

       由于草原狼扑杀了很多破坏草原的动物,所以就给牧民留下了更多的草可以放牧。草原狼在扑杀猎物时从来不杀光,因为草原狼也要保证年年有肉吃,牧民受狼的影响,在狩猎时也控制狩猎的数量,尤其是怀孕的母猎物和幼小猎物牧民是不猎杀的,因为牧民也要保证年年有猎打,同时也要留下一部分猎物留给狼吃,一是因为草原狼是草原的保护者,只有保护好草原,才能保护好草原人的生命;二是这样可以减少狼对牧民所牧养的马、牛、羊的进攻。狼是草原的扞卫者,当后来建设兵团进驻额仑草原后就大量的扑杀狼群,草原没有了狼,就引起了很多的鼠灾,进而草原慢慢的沙化。高中时候就大篇幅的学过生态平衡,但远没有《狼图腾》对生态平衡诠释的深刻。

       狼的机智、勇敢、团结、责任心强和向往自由的特点。在书中有一段描写狼群捕杀黄羊群的章节,黄羊跑的很快,狼的速度是难以与黄羊的速度相比的,有一冬季黄羊大量越境来到了额仑草原,大量的食草,而狼群在猎捕时并不是直接冲向黄羊群,狼进行了精心的组织,选择了很好的打围点,这个打围点有一面靠雪窝,狼就从三面包围,留下了雪窝一面,当狼群包围好后并不急着的进攻,而是好好隐藏、耐心等待,由于黄羊吃撑后就会降低奔跑的速度。

       等到时机狼王发出集体进攻的号令,狼群从三面同时进攻,黄羊群看到狼群后就拼命向没有狼的一面跑,当黄羊群跑到雪窝附近时发现上当了,几只头羊领队,用坚硬的羊角作为武器向狼群冲来,可到头羊到达狼群时,狼群突然留出一条缝隙,让头羊跑了过去,然后急速收缩,将其余的没有领头羊的乌合之众重新围住,没有领头羊的黄羊群顿时失去了理智,拼了命的往雪窝跑去,一只只的黄羊就这样掉进雪窝里,狼群就这样成功了打了个大胜仗。

       这里体现了狼的机智和团结。当狼群发现有猎人要猎杀狼家族时,头狼和大狼们为了维护狼家族中的妻儿幼小,就会主动将自己暴露在目标下,将猎人引开,有时候就会牺牲在这里,这体现了狼的勇敢和责任心。本书中的主人公陈阵为了研究狼就养了一个小狼崽,不过到最后也没有驯服小狼,小狼为了获得自由,挣脱铁链,最终死亡。

       草原人尊敬狼、痛恨狼的心里情结。从草原人将狼作为图腾就能看出草原人对狼的敬仰之情,蒙古草原人信奉腾格里(长生天),古时实行天葬,就是在人死后将人放于牛车上进行颠簸,死人从牛车上颠簸下来的地方,就是魂归腾格里的地方,人被狼食后就证明腾格里接受了这个人的灵魂。

       草原人为了保护牧畜要经常和狼战斗,但也避免不了狼对牧畜的破坏,但狼是草原的扞卫者,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虽然每年草原人都进行猎狼和套狼窝,但都不敢将狼打绝。长期的人狼战争,使人从狼那里学会了很多的生存本领,由于狼对草原的特性,草原人只能在这矛盾中找一种平衡。

       草原人与草原狼长期战斗又共存的艰辛生活。草原人与狼的长期战斗是艰苦的,草原人要天天看守着自己的牧畜,就是到了晚上,草原女人也要下夜,以防狼群发起突然的进攻,当草原上除了牧畜外可以扑杀的动物少时,草原狼就会大量进攻牧畜,经常会在夜里上演牧民带领狗群与狼群厮杀的场面。

       因为狼的生育能力很强,草原人为了控制狼的数量,每年要进行掏狼崽活动,因为狼护崽的特点,当狼崽被掏后,很多的母狼都会聚集进行对人畜的复仇,这种战斗是异常残酷的,很多母狼都会拼死报复,而此时狼对人畜的破坏也是巨大了。但草原人要留住草原就必须留住狼,为了防止狼群太多又必须掏狼崽和猎杀狼,人与狼充斥了仇恨,但草原人却不能失去草原狼,因此草原人只能与狼长期的战斗,夜夜发出痛苦的哀嚎!

       草原狼对草原精神的影响。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片草原不仅养育了草原人的生命,也孕育了草原人的精神,在人与狼的长期战斗中,也影响了草原人的性格,让草原人也充满了狼性,牧畜在这种环境中也变得强壮。这里的人变得善战、无畏,这里的马也变得强壮而有耐力,因此这里就能产出勇士和强大的骑兵,匈奴、突厥、蒙古族、女真族,这些和汉族进行过长期战争,多次侵略汉地,甚至颠覆了朝代,不得不说这和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可以说,狼影响了华夏历史,狼影响了世界。

       好了,今天关于“乌合之众读后感”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乌合之众读后感”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